从美国空气污染治理历程看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去年,糟糕的空气质量曾让北京两度拉起红色预警,然而单纯的限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限个三四天车并不能迎来长久的蓝天,雾霾反反复复,总是短暂的离去,转眼又到眼前。
不过,业内专家表示,在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上,除了国外的一些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外,还是应该根据我国的国情,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最有效办法。
公众与政府达成共识
据了解,在上个世纪40、50年代,美国加州洛杉矶发生了由雾霾引发的光化学烟雾事件,经研究发现,雾霾的形成与汽车尾气排放有直接关系。该事件促进了政府重视环境保护,推动了美国《清洁空气法》的出台,催生了“地球日”的诞生以及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召开。
美国还加强了对轻型车燃油经济性和重型车燃油效率标准的研究与制定。2013年6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公布了《气候行动计划》,承诺与相关产业和利益相关者制定适用于2018年后的中型车辆和重型车辆能源利用效率标准。2015年6月,美国环境保护局和交通部公布了中型和重型卡车排放标准,标准实施后燃料效率将提高24%。
而我国除了公众并没有达成减少汽车尾气的共识外,汽车产销量在我国依然处在快速的增长过程中。专家表示,政府要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步伐。公共交通设施便利了,人们就会自觉地减少私家车的驾驶,城市拥堵也会得到缓解。
设立专门机构加强管控
为应对空气污染对民众的伤害,1970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尼克松成立了美国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是制定环保法规,进行科学研究,以及向地方政府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环境保护局将美国化为10个大区,并根据污染物排放情况,分为达标区、不达标区、无法判定区3种。各区由环境保护局的代表对所辖区域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执行环境法律、实施环境项目,协调州与联邦政府关系。
美国环境保护局对轻型车、重型车污染物排放执法十分重视,并严格按照法规办理。在美国法律判案是从阻止犯罪角度进行判刑,从而会产生对违反统一法律的不同身份的人做出不一样的处罚结果,从而有效防止了汽车尾气排放不达标情况。
我国也有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虽然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面对快速增长的汽车产业,在污染物排放处理方面,与国外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要做的工作还很多。
依据法律严控尾气污染
1955年,美国联邦颁布了《空气污染控制法》,1970年,美国国会通过《清洁空气法》,移动空气污染物质排放源成为首位的管理项目。经半个世纪多次修订完善,如今美国成为世界上汽车排放控制指标种类最多、排放法规最严格的国家之一。
美国车企以及日本车企在严格的法律法规下恶意作弊逃避检查已经基本杜绝。由于欧洲企业在执行强制性标准方面存在不足,美国环境保护局开出180亿美元罚单,成为汽车史上最大的罚单。
与国外完善的法律法规相比,我国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还是很多路要走,而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是最重要的环节。
加大汽车环保监管执法力度
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是可以借鉴吸收的。有关专家建议,首先还是要提高公众和政府的认识,提高信息透明性,使公众能够有渠道了解空气污染相关数据,客观分析污染物与相关数据的关系,提高对空气污染物形成的认识。要不断提升公众对汽车尾气排放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不达标车辆,使用合规油品,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尤其重要的是要提高政府部门的危机意识。
关于汽车尾气的污染,还应逐步提高排放标准及燃油品质。应完善汽车尾气排放法律法规,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不断提高轻型车,特别是重型车尾气排放标准;要加快淘汰黄标车,推进在用重型卡车中型卡车等污染严重的车辆更新换代;要加大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度,逐步提高燃油品质,保障新排放标准实施的燃油供应;还应理顺燃油价格形成机制,充分考虑提升燃油品质带来的利益相关方损益。
另外,在技术研发与创新上,要加大步伐,提高发动机热效率,提升燃烧效率,改善燃油经济性、优化结构设计,加大废热回收利用,减少燃油消耗;要通过优化车辆特别是重型车辆外型结构,降低运行阻力,减少燃油消耗;要加大车辆尾气处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减少车辆尾气污染物排放。
更重要的是,要加大汽车环保监管执法力度,如加强对新生产车辆在型式核准、销售等环节的环保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在运车辆尾气排放巡查抽检力度,加大对使用不达标车辆的处罚力度。
来源:中国质量报